兩爬組 張淑萍
一般而言,野放鳥類事前必須考量此物種 所適合的棲地、當地野外食物量、野放個體是否影響當地同種和其他物種的族群、野放個體的健康狀況及野放個體是否具備野外生存的能力等等,另外,野放當時的 氣候狀況也是必須注意的因子。這次野放的物種為6隻短耳鴞 與1隻長耳鴞,每隻體重大約為300g左 右,個體於本中心完成檢疫程序及觀察其飛行與獵食能力後,確定達到野放標準,又因長耳鴞及短耳鴞為冬候鳥或過境鳥,大約於春季時遷徙或進行繁殖,為不影響 其遷徙和繁殖等行為,因此決定於2009年2月26日下 午4時,進行本中心所救傷的這幾隻個體的野放工作。由於短 耳鴞棲息於開闊平原、河口附近沼澤地,而長耳鴞則喜歡棲息於闊葉林或針葉林等地,在考慮沿山公路附近有適合這兩種物種的棲息環境,而且食物量豐富,因此, 選擇此地作為野外地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