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南化有隻小臺灣獼猴中獸鋏,經本校野保所靈長類研究室蘇秀慧老師的團隊通報後,獸醫和照養員夥同蘇老師的團隊,緊急出動救援。
他們一到南化,便在蘇老師團隊平時的觀察點埋守,幾批猴群從山坡上輪番下到觀察點覓食時,都不見小猴,終於在近黃昏時,最後一批猴群移動到觀察點,而小猴就跟在猴群的最末端,以雙前肢和右後肢緩慢跳著前進,而左後肢拖動著無法掙脫的獸鋏。
照養員和獸醫救下小猴後,發現斷肢的骨骼已斷了多日,只剩一點皮膚連接,沒有流血,當下將皮膚連接處截斷後,便帶回中心進行後續的縫合包紮。
所幸小猴幾日來精神、食慾、活動力都良好,傷口也沒有繃開,因小猴本身即為野外個體,不宜在人為圈養下太久,造成後續難野放的問題,且小猴所屬的猴群是較為弱勢的猴群,而小猴又是弱勢中的弱勢,若在人為圈養下日漸長大,之後恐怕回不去原本的猴群,因此昨日下午,獸醫、照養員與蘇老師的團隊,再度驅車前往南化,讓小猴重返山林。
小猴一見到熟悉的環境與猴群,便奔回家族身邊,而猴群很快就接受了小猴,也觀察到有母猴過來照顧小猴,甚至將小猴抱在懷裡移動。未來小猴的活動情況,將交由蘇老師的團隊及當地居民組成的團隊共同觀察。希望小猴及牠的親友一切安康,不再陷入獸鋏的危機之中。
2008年,獸鋏已全面禁用,在《動物保護法》第14-2條中規定: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販賣、陳列或輸出入獸鋏。違者最高可處7萬5千元罰金;持有獸鋏者,亦可罰1萬5千元;而使用獸鋏獵捕野生動物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,即使是降為一般類的臺灣獼猴仍受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保護。